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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五一”消费提示

时间:2023-04-29 04:43:35       来源:中国吉林网

原标题: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五一”消费提示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外出游玩、亲朋聚餐、逛街购物都是人们心中向往的不二选择。4月28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五一”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欢乐度假之余擦亮双眼、警惕消费陷阱,为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同时提倡广大消费者节约、绿色消费,共筑良好的消费环境。


(资料图)

提示一:

谨慎报团旅游,明晰合同内容

外出旅行要抵御低价诱惑,选择资质证照齐全的旅行社。团费价格明显低于行业市场价或实际成本的,最终结果必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家会通过降低旅游中的服务质量和吃、住标准,利用增加购物时间、次数,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参报旅行团要与商家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自费项目、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转团、拼团、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提示二:

警惕价格欺诈,避免盲目消费

出行在外要捂好钱袋子,不盲目消费,不跟风购买,不轻信各种中奖、优惠活动,不被打折低价等宣传所诱惑,要在充分了解商品的价格、品质、促销规则的基础上再做决定。要警惕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标价与实际价格是否相符,注意实际结算的金额。

提示三:

留心餐饮资质,注重食品安全

假日期间,是餐饮消费高峰,也是各类餐饮消费问题的高发期。消费者外出就餐应选择《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的经营单位,尽量选择食品等级为A、B级单位进餐。选购预包装食品时一定要查看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标识不全的食品,不食用过期食品。购买散装食品要注意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标签标注,标签标注是否齐全、规范,特别要注意食品卫生和保质期,尽量挑选信誉度高、管理规范、交易规则完善的商家购买。

提示四:

保留消费凭证,知晓维权途径

消费凭证类型比较多,具体包括:机票、车票、行程单、景点门票、发票、合同、签购单、网上交易订单截屏、转账截屏、支付宝账单等。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主动向商家索要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一旦发生纠纷,可用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敦促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建良好消费环境。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过程中若发现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涉嫌价格欺诈行为的,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赜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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