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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陸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與要約人王庭發先生聯合公告,因需額外時間編製資料,原定於2025年11月3日或之前寄發的有關特別交易的通函,預期延遲至2025年11月17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關於可能無條件強制性現金要約及出售事項,根據收購守則規則8.2,綜合文件(包括要約條款詳情、獨立董事委員會推薦建議及獨立財務顧問意見函件)連同接納表格,原應於聯合公告日期後21日內(即2025年10月31日或之前)寄發。由於要約須待完成(取決於若干先決條件獲達成或豁免),包括證監會批准要約人成為受規管集團公司主要股東,而有關批准需額外時間取得,預期無法於規定期限內寄發綜合文件。
本公司已向執行人員申請豁免嚴格遵守收購守則規則8.2,並根據規則8.2註釋2,請求將寄發綜合文件的時限延長至完成日期起7日內或2026年4月8日(以較早者為準)。執行人員已表示有意同意此延長安排。
本公司將按上市規則及收購守則適時刊發進一步公告,披露買賣銷售股份及要約的進展與重大發展。
警告:要約僅於完成落實時方會作出。董事不會就要約條款的公平性或合理性提出建議,並強烈建議股東在未閱讀綜合文件前不要就接納要約作出決定。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買賣股份時應審慎行事,如有疑問應諮詢專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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